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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已经提至1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7  浏览次数:1903
核心提示:  近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6月1日起再度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涉及农产品

  近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6月1日起再度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涉及农产品深加工、机电、鞋帽、玻璃制品、钢铁制品等制造业领域超过2600个税目的商品。

  本次石材产品虽未列入退税名单,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部分石材的退税率已经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自去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连续多次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石材出口退税从5%,9%,11%再到13%;支持石材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开拓新兴市场和建立营销网络;多渠道增加贷款帮助出口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等等。


  但是,面对金融危机给我国石材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仅靠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等举措发挥的作用有限,从长期看,还需要加快外贸转型升级,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在稳住外需的同时,政府应更多在扩大内需、转化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扩大消费、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消费等领域给予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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