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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污染源 罗源年底前将削减50%石材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7  浏览次数:455
核心提示:  5月26日,记者从连江县环保局获悉,24日从丹阳花园溪所取“豆浆”溪水样本检测结果已经出来,浊度为1120NTU,超出我省规定的

  5月26日,记者从连江县环保局获悉,24日从丹阳花园溪所取“豆浆”溪水样本检测结果已经出来,浊度为1120NTU,超出我省规定的敖江流域水质标准浊度近20倍。

  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我省规定敖江流域的水质标准要达到Ⅲ类水质,浊度控制为60NTU,而这次所检测的水样浊度,超出这个标准近20倍,污染得非常厉害。“不要说饮用, 就是拿去灌溉农田,都会把农作物给弄死。”该工作人员说。

  此外,昨日本报报道见报后,有罗源读者打来热线,称不一定是罗源辖区的石材企业对花园溪造成污染,也有可能是连江辖区的石材企业造成的。

  对此,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称,他们选取水样的地点,位于作为连江、罗源两县交界处的凤岩桥下游约200米处,取水点上游没有一家连江石材企业,所以只能是罗源境内的石材企业造成的污染。

  记者从罗源县环保局了解到,罗源全县共有455家石材加工企业,按照市里的规定,要求罗源县在今年年底前,455家石材加工企业将削减225家以上,拆除率达到50%。

  为整治这些石材企业,罗源县出台规定,从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县矿山和石材加工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即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加收0.2元/千瓦时,从2011年1月起加收0.45元/千瓦时。所征收的差别电价费用由罗源县政府统筹安排,专项用于石材行业污染整治。

  另外,对按要求整改并通过验收合格的石材加工企业,将取消差别电价,而矿山将一直实行差别电价,不恢复原价。

  为落实市里规定,削减225家以上石材企业,罗源县政府将筹措近1亿元资金, “不过,由于牵涉面太大,关闭200多家石材企业的工作推进很艰难,没那么快,所以目前还是对花园溪造成比较大的污染。”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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