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迪庆州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迪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19年1月1日至11月11日,迪庆州采用空气自动站对全州主要城市的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3个主要县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细颗粒物及臭氧月均浓度值均达到一级标准,全年未出现超标天数,无发生重污染天气。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迪庆州生态环保部门积极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完成2家煤炭行业去产能关闭退出。开展全州非金属矿山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关闭矿山46个、设立警示牌18个、注销矿山32个。制定出台的《迪庆州“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纳入综合整治分类处置的“散乱污”企业有30家,其中,关停取缔1家,整合搬迁2家,升级改造27家。
同时,迪庆州加强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完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德钦县主城区空气自动站。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加强政策保证,鼓励多用电、少烧柴,保护生态环境。
以天蓝水清、空气洁净为目标,迪庆州生态环保部门将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编制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大气污染源头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