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兴和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取缔全县石材开采加工企业的通告》,要求企业在10天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对拒不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取缔。同时,制定了《依法取缔全县石材开采加工企业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取缔清理工作。
2018年10月10日,兴和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张晓红带领李晓勇等10名民警参加了由县委副书记张丰五统一指挥的由10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到的三个乡镇(鄂尔栋镇、城关镇、赛乌素镇)四个石材开采加工点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截止10月16日,对全县范围内的60家石材加工企业全部取缔完毕,标志着石材开采加工这一传统行业今后将彻底退出兴和县,为坚持绿色发展,改善人居条件,建设美丽兴和奠定了基础。此次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3辆(次),出动钩机13台(次),拆除大锯392台,切机342台,磨机660台、弃用的生产锯房车间211间。
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对拆除的四个石材开采加工点进行综合治理,对不适宜发展生产的土地补种植被恢复生态;对具有开发潜力的土地,在补种植被恢复生态的同时,合理规划产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种养殖业、农畜产品仓储加工等项目,带动当地村民通过发展生产、在龙头企业打工实现持续发展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