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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石材买卖中的六大“潜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5  浏览次数:536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石材行业的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纵观整个行业,仍有许多弊病存在着,出现品牌的虚假宣传等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石材行业的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纵观整个行业,仍有许多弊病存在着,出现品牌的虚假宣传等等。因此,石材企业需正视这些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有所作为。

商场充当保护伞

个别商场为了铺位出租的局部经济利益,招入无石材生产许可证的个人、个体户销售石材,无质量信誉及售后服务保证,商场充当了不合格石材的“保护伞”。提醒消费者,要去正规的建材市场或筑牛网上的品牌商家挑选石材。

质量检验报告不合规范

质检报告不是原件,或复印件无质检部门确认的红印章。提醒消费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只有本批次的有效,行业一般半年内的质检报告视为有效。有的石材经销商将虚假荣誉证书挂在店内抬高自己身价。提醒消费者,要看证书颁发单位机构,更要看产品质量。

各大功能“神乎其神”

一些石材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片面夸大产品性能,大肆宣扬石材可以防水、防虫、抗菌、防火、绿色环保、健身等内容。提醒消费者,要求经销商将承诺内容写入销售合同之中,日后可据此维权。

国产进口“含糊不清”

以国产的产品冒充进口的产品,以普通的产品冒充名牌产品,甚至用劣次品充当合格品。进口产品要看进口报关单,合格产品要看质检报告。

售后服务增“花样”

送货上门却只送到大门口,进院要收费,上楼要收楼层费;名为免费保养石材,实则推销石材蜡、石材油精。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明白合同具体条款项目,注意收费与免费范围。石材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为省钱雇用非正规安装人员。

合同里玩文字游戏

用不规范合同确定一些霸王条款,如有的经销商承诺“30日内自由退货”,却在合同中不说明退定金还是退全额货款。提醒消费者,在与经销商签合同时要注意各项条款内容,不要盲目签字、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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