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源石材厂被责令停产并切断用电防止反弹
罗山县环保局回复说,本报报道客观、属实,福源石材厂确实存在开采区和加工区就地挖坑排污的行为,且渗坑简陋,无任何防护措施,给当地的环境和防汛带来安全隐患。该厂自2008年办理过采矿许可证后,生产一直不稳定,至今未验收。
鉴于此,罗山县环保局对福源石材厂下达行政处罚,罚款6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为了防止停产中间出现反弹,解除附近村民的担忧,罗山县环保局还向当地县政府递交了处理意见报告,呈请县政府安排县电业局对该厂停止供电。“目前该厂的用电已经被切断,直至其完善环保手续,企业整改达标后才可以生产。我们随时对其进行监督,也欢迎当地村民和媒体向我们举报,共同来监督该厂,防止其死
灰复燃。”罗山县环保局局长康诗宇说。
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被免职大队长向全局作深刻检查
在对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罗山县环保局也及时召开了全局总支扩大会,从自身找原因,检讨工作,认为在长达多年的监管中,该局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失职行为,对违法企业没有监管到位。为了吸取教训,该局决定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副大队长马某给予免职处理,大队长魏某向全局作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