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渠道”。首先,三、四级市场本身的市场容量很有限,不适合多家经销商共存。倘若高估了市场容量,盲目增设多家经销商,也许在增加经销商的最初, 市场的走量确实可以有一点增多,但是在上升到了一个较高的数值之后,也许销量的曲线会走平线或者往向下的趋势走,这就违背了增设经销商的初衷了,而且最为 可怕的恶意杀价就有可能呈蔓延之势不可控制了。这也与厂商“培养市场”的观点背道而驰。
2、步步为营。在拓展三、四级市场的问题上,石材厂商应本着步步为营的策略,按照已有的渠道管理模式进行着。这样的优势在于大品牌厂商制定了非常全面、宏观的策略,可以保持一、二级市场与三、四级市场渠 道策略的连贯性,更显大厂商的大战略。不过,对于三、四级市场来说,任何品牌,无论它在一、二级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如何,对于这个市场都是一样的陌生。所以 说,进入到一个新的市场时,新品牌也好,大品牌也罢,从市场的认知度上来说,它们基本同在一个起跑线上。
3、深入挖掘。面对一、二级城市的激烈竞争以及某些产品市场的日益饱和,深入广阔的三、四级市场确实是一条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比起一、二级市场的 激烈竞争,三、四级市场的投入与产出比无疑需要认真考量。何况,国内各区域市场的发展不平衡性非常突出,消费习惯、品牌倾向乃至风土人情千差万别,这些都 加剧了厂商投入的风险:只是简单拷贝在一、二级市场的成功经验,必然会导致策略的无的放矢;针对各区域市场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产品和营销策略又需要投入更 多的精力和资源,没有足够的财力交学费恐怕很难在各区域市场遍地开花、建功立业。
4、培养核心。采用从总代理到核心代理的渠道分销体系,并严格设定了各级代理商的数量,核心代理商的数量也会严格限定。通过数量控制,着重培养核心渠道伙伴的分销能力和解决方案能力,并实现代理商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