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石材养护企业:
为解决石材应用护理行业发展中人才短缺,培养护理行业高技术人才,提高我省石材护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引导石材护理企业不断走向“重视工程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发展”的良好态势,经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与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研究决定,于2013年9月12-14日在广东开展石材护理工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特色
1.双证颁发:
理论和实操考试均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并加盖公章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证书可在网上查询。
同时,由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省石材设计应用委员会和省石材护理专业委员会联合核发并加盖公章的石材养护从业资格证书。
帮助企业在招标投标和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优势,为企业在资质荣誉评定时提供助力。
2.实用课程:专门度身订制培训教材,精选提炼专业知识,让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和掌握课程中精华,得到最大的收益。
3.延伸技术支持:毕业学员将能得到省石协导师团的延伸技术支持和进一步跟进帮助。
4.加入到校友库中:成绩优秀并获得证书的学员,可申请参加协会校友库,更好的与讲师和学员做更深层次的交流,并由协会统一向社会推荐。成为酒店、地产开发等工程石材用户的首选目标。
5.获得更多支持:在协会“石材大学养护校友库”,可以在本校友群里与历届校友进行有效交流与沟通;同时,遇到技术难题,可及时与协会资深讲师团队和校友群联系,寻求问题解决。
6.免费学习、继续深造:为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协会推广“温故知新,继续充电制度”,毕业学员可免费听讲,学习最新技术。
7.新学员免食宿费:所有参加培训新学员将免餐费和住宿费。
二、培训与考核对象及申报条件
1.培训与考核对象:从事石材应用护理专业的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酒店业管理人员、保洁公司相关人员、清洗公司有关人员或与本行业相关人员等。
2.申报条件:
(1)初级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中级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高级工:已持有中级工证书,并持证从业4年以上(含4年)。
或者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石材养护行业超过12年。
三、培训时间及教材
1.培训时间:2013年9月12-14日共3天(理论+实操)。
2013年9月12日上午8:30-10:00报到。
报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015室。
2.教学内容:(1)理论部分:石材基础知识,石材护理的必要性和意义,石材的防护与养护,石材病症的防治,石材的整体 研磨、石材在结晶硬化处理技术,国内外石材护理现状;(2)实操部分:按照国家制定《石材护理工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实 际操作,掌握操作要领。
四、费用标准
初级工2800元,中级工2950元、高级工5800(含教材费、鉴定费、培训费、证书费、实操费、网上注册费、午餐费、住宿费)。
汇款信息:户 名: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
账 号:4400 1453 1020 5028 651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流花支行
五、提交相关资料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盖章); 2.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明书复印件; 4.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办证用)(发送到office@stone.org.cn报名截止时间9月10日。
六、报名流程及联系方式
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将结合学员的学历、职务和所在企业的情况择优录取,再发录取通知书。
联 系 人:卢华琴、杨新、赵迪斯
联系电话:020-34081588、61267088、61267999
传 真:020-89059899、61267333
电子邮件:office@stone.org.cn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 省石材应用护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No.01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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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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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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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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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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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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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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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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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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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机 构 |
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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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机 构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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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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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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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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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单位: 填表人: 日期:
注:申报人参加鉴定时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2寸免冠标准证件彩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