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以孙某为代表的20余户村民起诉以刘某为代表的17户村民,要求解除协议。泌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们多次深入石材商会、石材厂和当事人所在地,深入了解纠纷原因,探讨解决问题办法。
庭前工作准备就绪后,4月18日,法院巡回法庭搬到了孙湾村组。原、被告及第三人发达石材厂各自发表意见,法官入情入法入心地进行了分析。最后原、被告与石材厂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孙湾村组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石材厂,双方共负盈亏,共同发展。一个村组内的纷争,在法官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图①:法官与石材行业商会共商解决办法。
图②:石材厂老板委屈地说:不能开工损失谁承担呀?
图③:法官与村民一起丈量土地。
图④:巡回法庭开到孙湾村组。
图⑤:案件调解,面对法官,当事人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