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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295石材企业 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13  浏览次数:483
核心提示:  近日,晋江市经发局公布了首批拟提请执行差别电价的石材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企业共有261家,矿山企业有34家,主要集中在永和

  近日,晋江市经发局公布了首批拟提请执行差别电价的石材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企业共有261家,矿山企业有34家,主要集中在永和、东石、英林、安海、内坑、龙湖等镇。

  8月初,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我省建筑饰面石材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列入全省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从名单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的生产用电,在正常电度电价基础上加0.20元/千瓦时;2011年1月1日起的生产用电,在正常电度电价基础上加0.45元/千瓦时。

  此外,晋江市经发局公布举报电话:85681572、85681139,群众可以对应提请执行差别电价而未列入公示名单的企业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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