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由浙江省质监局、丽水市质监局、丽水市特检院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到缙云县就石材加工行业在用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缙云县副县长吕唐镇向验收组汇报整治情况。
2008年5月,浙江省质监局对缙云县石材加工行业在用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在今年10底前完成整治。各部门、乡镇通过一年多时间的共同努力,目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原有的80台石材加工行业在用起重机械中,拆除并停止使用10台,维保改造11台,拆除更新33台,额定起重量更换为1吨以下26台。全县在用起重机械均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相关业主都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作业人员做到100%持证上岗,在用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消除。
验收组听取了吕唐镇关于缙云石材加工行业在用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汇报,并分组到缙云各石材加工企业实地检查验收整治情况。
验收组认为缙云县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领导重视,各部门、乡镇行动迅速,加大了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了在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安全技术档案完备,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石材加工行业在用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通过验收,并希望缙云继续加强监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石材加工业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