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人员达成以下四点共识。
1、园区化发展。石材产业集群应根据自身的优势条件,发展成为总部基地型、加工基地型与集散中心型的产业集群。
总部集群就是以石材企业的总部、运营中心、行业研发中心、检测机构等为特征的石材园区,是石材产业集群的升级版。
加工基地分两种:一种是以资源为优势,还有一种就是以专门石材产品为主的石材加工园区,是以石材消费时才为依托的。
集散园区也分为国际集散中心和区域性的石材集散中心。
2、清洁化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石材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的重要就是加强园区环境的规划与管理。其中,加强对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无组织排放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对粉尘排放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
3、资源整合。加强石材资源,扶优扶强、淘汰落后、发展优势企业是重要课题。
4、科学布局。通过科学布局,形成集散中心型的产业集群,来降低石材行业的物流成本。
同时也提出,石材产业集群在“十二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行业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核心,在产业升级和布局调整与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