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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协建议:尽快恢复治理石材矿山生态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27  浏览次数:560
核心提示:近日,吉林省政协召开十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我省石材产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的视察报告》。省政协建议发展

近日,吉林省政协召开十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我省石材产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的视察报告》。省政协建议发展石材产业应树立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观念,注重恢复治理石材产业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目前,石材生产在吉林省部分地方已成为支柱产业,全省经整合后有石材矿山918个。以蛟河市天岗石材产业园区为例,2008年底,园区地区生产总值达9.14亿元,占蛟河市的9.11%。为推动石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5月起,省政协人资环委组织部分委员与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分别对吉林、白山、通化、辽源等市石材产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委员们了解到,石材产业发展仍存在着开采周期长、恢复治理工作滞后、部分企业开采和加工设备较为落后、开发与治理缺乏统一完整规划等问题。     在《关于对我省石材产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的视察报告》中,委员们建议各级政府从产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对石材矿山的开发和生态环境恢复进行统一规划。各级政府应督促矿山企业尽快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正在开采的可采用梯次开采方式,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开采一个梯度,恢复一个平台,也可实行“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和力量进行治理。加大石材矿山开采重点环节治理力度,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及烟尘、粉尘等污染物的治理,划定废料堆放场所,政府吸引和重点扶持废料加工企业进行消化,延长产业链条,变废料为原料。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财力支持,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基础上,吉林省也要提高探矿权和采矿权两权价款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额度。各地要出台相应的办法,用以规范和指导石材开采、加工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全过程,促进石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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