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福建南安市制定了水头等三镇石材行业新的准入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1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61
核心提示: 据悉,南安市近期对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沿海三镇制定了石材行业新的准入条件。新上(包括增资扩容项目)石材生产、石材机械、
            据悉,南安市近期对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沿海三镇制定了石材行业新的准入条件。新上(包括增资扩容项目)石材生产、石材机械、石材物流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乡镇总体规划要求,重点发展石材工艺、石材循环经济项目。不得变相以其他企业类型变更为石材生产项目。此外,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必须高标准规划建设石材加工集中区。今后,三镇新上石材项目原则上必须入驻石材加工集中区,集中区外不再安排石材项目用地及项目准入。

  具体而言,三地行业准入门槛略有不同。水头镇新上石材项目总投资需在5000万元以上,官桥镇、石井镇新上石材项目总投资需在4000万元以上;需新增用地的扩建、改建石板材生产、工艺石材及石材循环经济项目总投资需在3000万元以上。同时,厂区必须按照“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企业绿地率必须达20%,若厂区种植乔木等,其绿地率可按树木胸径计算。

  此外,发展循环经济还有明确要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新规划建设的石材加工集中区必须预留10%以上用地规模,用于发展石材产业的石粉碎石综合利用项目,并同时规划建设填埋场,对石材加工区内企业产生的石粉碎石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现有石材企业集中区也要规划碎石、石粉的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邱和军)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