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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北门二中段护城河石栏杆及人行道建设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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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5-22 14:00
浏览次数: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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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2012-05-22
截止日期:2012-05-25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区: 四川省
招标机构:
内容:
项目编号
GC20120522008
所属地区
广安-邻水县
项目名称
邻水县北门二中段护城河石栏杆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2日
截止时间
2012年05月25日15时00分
邻水县北门二中段护城河石栏杆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比选公告
本项目经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邻发改[2012] 183号文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邻发改比选备案LFG[2012] 19 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名称
邻水县北门二中段护城河石栏杆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邻水县北门二中校区外
实施时间
3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石栏杆材料及安装170米,条石基础砌筑170米,人行道块料铺设569.5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石170米
建设资金
自筹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邻水县北门二中段护城河石栏杆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3)其他要求:
①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②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在随机抽取前,还应持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和安全考核证原件,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④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帐单备注栏注明:邻水县北门二中段护城河石栏杆及人行道建设工程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2年05月22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5月25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邻水县财政局 [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 邻水县住建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支行
账  号: 231655610902640668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23.52
1.1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2年05月25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邻水县鼎屏镇建新路11号(县老烟草公司内)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邻水县鼎屏镇
邮  编: 638500
联 系 人: 谢女士
联系电话: 0826-3263832 3233697
传  真: 0826-3263832
2012年05月22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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