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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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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8-07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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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8-07 截至日期: 2013-08-15
招标编号: YCS20130807291 所属行业: 装饰装修
地    区: 江苏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内容:
 
工程编号 YCS20130807291
工程名称 盐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8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8月15日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项目 已经 盐城市区 招标办 备案。项目立项主体为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外装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西侧,通榆河东岸驳岸口向东150米。
2. 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用地为39.12亩,结构类型均为框架结构,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690㎡、地下一层建筑面积共约4300㎡;由指挥楼(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办案楼(地上四层、局部架空一层)、宣教楼(地上二层)、附属楼(地上二层)和传达室组成,其中石材幕墙面积约9200㎡、玻璃幕墙面积约1600㎡,屋面工程面积约5000㎡,铝合金门窗面积 约900m 2 。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目标为本室外装饰工程质量不得影响土建总承包的“盐城市优质工程”质量目标的评定。
3. 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GYCS20130807346114908

盐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室外装饰工程

盐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室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9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施工资质 ]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除符合上述第1条外,还 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⑶ 投标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⑷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5 人】 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及自 2013 年 2 月— 2013 年 7 月连续 6 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⑷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⑸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诚信保证金等。
⑹ 投标申请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5 、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办法。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四、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3 年8月8日 至 2013年8月15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时
2. 现场报名地点: 使用CA锁网上报名
(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13 年8月9日 至 2013年8月17日 , 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2. 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0.00 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盐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共盐城市纪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审[201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捌拾(单位: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原件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诚信保证金按相关管理规定退还。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 投标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投标申请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 项目负责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类);
(5) 授权委托人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 2013年2月— 2013年7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⑷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照资信标材料进行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 9 家 ( 含 9 家 ) 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 9 家时 , 从招标最低控制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 9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 , 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2)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 、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5~16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1.10 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11 后期服务计划。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5)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分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0~2.0)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且同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6) 投标项目负责人获奖业绩 2 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室外装饰工程如获得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二年;国优(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室外装饰工程如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0.1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评审计分时以投标人提交的获奖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和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进行计分。
上述奖项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有效期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并且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计算。
(六) 、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杨文华                                                                                            联系人:顾祥军、朱青
联系电话: 0515-86669900                                                                          联系电话:0515-68668033、88351863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天山路西侧,通榆河东岸驳岸口向东150米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6室
时间: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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