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第二次)
( 资格后审)
1、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的 启东市海事大楼、边检大楼花岗岩石材供应项目 已经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
本项目于2012年4月28日第一次开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重新招标,选定供应商。
2 、 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启东市牡丹江路南侧
(2)项目规模: 花岗岩共计约15600平方米
(3)供货时间: 2013 年5月底前完成工程总量的30%供货需求,6月底前完成全部供货需求(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4、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海事大楼幕墙、门卫工程中花岗岩石材供应;边检大楼幕墙、门卫、室外工程中花岗岩石材供应;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是具备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企业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按开标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5)合格的投标人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I8601-2009国家标准且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7)企业业绩、信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单体工程石材20000平方米以上的销售,且近二年无不良信誉。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失实或弄虚作假,记不良信誉一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 、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均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至招标人处看封样样品。
8.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 2013 年 5 月 9 日 17 时 0 分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 jsqdztb@vip.sohu.Com 。
9.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9 时 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1(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并在 2013 年 5 月 20 日 9 时 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0.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最高限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qdztb.com
中国启东网招投标栏目 http://www.qidong.gov.cn
12.招标人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23号
联系人:刘赛荣 联系电话:0513-68261060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行城南分理处二楼
联系人:朱红燕 联系电话:0513-83305308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 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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