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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伍岗安置小区外墙干挂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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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25 19:30
浏览次数: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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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4-25 截至日期: 2013-05-03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地    区: 盐城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石材 机电设备
内容:
一、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安置小区工程已经 盐城市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石材采购 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外墙干挂石材采购项目,约300万元。
2 、工程地点: 新跃河南岸、解放南路东侧 。
3 、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供货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货期为 接甲方通知后,单幢楼30日内供货完毕 。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岗安置小区外墙干挂石材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验货、抽检检测(含所有相关材料送检费用,具体检测单位由建设单位指定)、验收、指导安装及其他伴随服务(主要包括售后、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等),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用石板材生产加工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 、 投标人自 2012年1月1日 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本工程石材采购且合同价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获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业绩。投标时须需提供合同原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和其它形式的外包。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 、投标样品要求:请参加本项投标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效果图提供样品。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 2013年5月3日 16:00时至施工现场勘查有关样品内容及要求,并在在2013年 5 月 10 日16:00时前将拟投标样品送到规定地点(现场勘查地点及拟投标样品提交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与新跃路交叉口东南角。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勘查,后果自负)。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0515-85501229),由招标人组织的评审小组审查,只有投标样品通过审查并取得《样品认可书》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不论中标与否,涉及样品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法入围办法。
七、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拾伍万元 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 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请投标人于2013年4月25日9:30时至2013年5月3日9:3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派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和身份证原件 到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沿河中路13号403室)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委托人与投标时的必须一致。
九、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 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7281,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2019。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 0515-86660096 联系电话:0515-85501229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盐城市沿河13号403室
附件:
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根据贵单位 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外墙干挂石材采购 项目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和参加开标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 年 月 日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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