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FCGDL2013-3 3 云南省 保山市 实验中学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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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云南省 保山市 实验中学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对本次招标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 新会议室装饰 工程 材料采购 项目 二、谈判内容: 云南省 保山市 实验中学 新会议室装饰 工程 材料采购 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招标范围 1、 云南省 保山市 实验中学 新会议室装饰 工程 材料采购 项目清单
2、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项目 运输 、交货 、装卸 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全部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 并且必须是全新产品,不得选用仿新陶汰产品 ; 5、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 、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八、 其它事宜 1、 投标报名时间: 七个工作日(2013 年 4 月 24 日 至 2013年 5 月 3 日 )报名结束时间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 时 30 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投标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75—2233939(2233929) 开户银行: 建行城南支行 账 号: 5300 1728 6410 5100 0404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收款人:李洪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市城北支行 分理处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 678000 E-mail: 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32048 发布日期:2013年4月 24 日 |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