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江苏省电力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 的 江苏省电力公司职业技能训练基地二期综合楼建筑幕墙工程 ,已由 连开复字(2011)132号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49130平方米,石材幕墙面积约12600平方米,玻璃幕墙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主体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25层,幕墙主要为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等。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幕墙、轻钢雨棚等施工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 个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临港产业区花果山北路9号,职训基地院内 ;
(8)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 18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资质。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 连云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向万达事务所(报名时请电话联系)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3年 4 月 23日至2013 年 4 月 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 200 元,售后不退。如需要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江苏省电力公司职业技能训练基地二期综合楼建筑幕墙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3 年 5月3日9:00 时以前送至 连云港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珠江路5号招标办4楼开标室) 处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3年5月 6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1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为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和项目经理资质为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综[2009]483号文、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等 。计入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2)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 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72号文件.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
(3)注册建造师“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注册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承担。备注: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无不良行为证明放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4)投标单位的授权代理人及拟用于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授权代理人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金原件(满一年),如是复印件须由社保处、公司人力资源部盖章;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放在资格预审文件 “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表格的后面。
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携带 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3、本项目要求投标的项目经理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在评标环节进行陈述及答辩。
4、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评 分 标 准
一、投标报价(70分)
(一) 说明:
1、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
2、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最高分;投标报价每偏离基准价1%,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过低投标报价扣分: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6%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2%的,扣3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1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基本分为1分,其中项目经理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五年(含)以上的另加0.5分,技术负责人为高级职称(不含地方职称)的另加0.5分)
(七)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十)注册建造师陈述及答辩;(2分)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 >100, 80≤良 >90, 60≤中 >80, 30≤差 >60,
(2)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3)注册建造师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为2分,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见附件.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
(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不平衡报价幅度进行评分:A=经评审后的其不平衡报价的所有合计金额/经评审的其投标总价金额×100%
不平衡报价幅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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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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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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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A≤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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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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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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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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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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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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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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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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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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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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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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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似业绩 (10分)
1 、企业业绩(4分):企业于2010年5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公共建筑(层数为20层及以上)幕墙施工的,有1个业绩得2分,满分得4分。
2 、项目经理业绩(4分):项目经理于2010年5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公共建筑(层数为20层及以上)幕墙施工的,有1个业绩得2分,满分得4分。
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3 、奖项(2分):
3.1投标项目经理承担的建筑幕墙工程获:
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得1.5分,有效期三年。
省优得1分,有效期二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3.2投标项目经理承担的建筑幕墙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说明:(1)开标时一次性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复印件,并在目录中标注出页码以便查找。
五、样品(2分)
(1)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样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样品从总体效果、材料品质、材料品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得分范围为0—2分。
六、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能提供并证明情况良好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行贿或不良记录的倒扣2分。
在中标结果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七、综合汇总
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综合汇总,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附件: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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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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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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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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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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