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LFCG-2013 -07a /2 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地 区: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石材
内容:
来凤县凤仪大道绿化改造工程石材采购
招标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 [2013]008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凤仪大道绿化改造工程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凤仪大道绿化改造工程石材采购
二 、 招标编号: LFCG-2013 -07a /2
三 、 货物需求: 花坛石材 812立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有合法的生产 /经营资质;生产厂商应具有矿产开采许可证;代理供应商应取得合法生产厂商的正式授权。
4.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
4.3在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4.4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 (行业 )标准。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领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3年 3月 27日起 至 2013年 4月 16日 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8 :30-12:00 时、 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 2013年 4月 17日 16:00时之前 , 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 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1300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 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 562557549392;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 2013 年 4月 17日 16:00 时 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和到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3 年 4月 18日 9:00 时 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 2013 年 4月 18日 9:00 时 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请投标人代表携带相关资料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 : 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杨锐
联系电话: 1899592200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 宋 杰 、 丁 兰
电话 /传真: 0718— 6277876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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