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3010
1、 沭阳县吴集镇人民政府 拟建 沭阳县吴集镇人民政府烈士墓碑采购 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沭阳县吴集镇
(2)工程规模: 约20万元
(3)规格要求: 烈士墓墓盖板:900*550*100将军红花岗岩,墓体:1060*710(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 期: 15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 格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吴集镇人民政府烈士墓碑采购
每位申请人可以参与上述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并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有效原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
2) 税务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5)投标保证金收据;
说明:
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限制其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 请申请人于 2013年 1 月 15 日至2013年 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前,登陆 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 中心网站进行网上 报名, 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保证金收据换取同时收取)。
6、 开标时间: 2013年 1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7 、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开标现场凭相关票据换取投标保证金(以下账号)的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 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故(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参加开标会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账 户: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 1777 2400 59222 666
8、评标、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最低(低于成本除外)为中标人.
9、投标交易市场: 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10、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11、按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 1 月15日至2013年 1 月21日。
经 办 人(签 章):
负 责 人(签 章):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 章):
2013年 1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