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3-01-06 截至日期: 2013-01-10
招标编号: 32118120120116212 所属行业: 门窗
地 区: 镇江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幕墙
内容:
1. 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新建业务综合用房及新区工商分局办公用房幕墙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省工商局补贴及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齐梁路以西,九曲河以北;
(2)工程规模:幕墙总面积19200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4200平方米,石材幕墙面积约15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9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8月31日,工期要求:184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幕墙工程施工(图纸和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壹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壹级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注册建造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外地施工企业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丹阳市注册设立子公司,以子公司名义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工程施工合同,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6.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必选条件为: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⑩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住建厅核验颁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质核验书)》。
7.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网上开评标,评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总分为100分。
7.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
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中的第一种方法进行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报价的评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8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1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7.2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计算(14分)
根椐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
在统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附平面图);(0~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1.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1.5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有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0~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1.5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分)
7.3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分值计算(2分)
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或投标建造师本人的业绩原件为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所有获奖荣誉、获奖工程,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外市投标企业提供的获奖荣誉、获奖工程必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原件)。
(3)同类奖项均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
(4)有效期一年是指从去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二年是指从前年元月1日算起,有效期三年是指从大前年元月1日算起。
2)分值计算
(1)对于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2)对于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7.4工期分值计算(2分)
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的不得分,每提前1%,加0.1分,招标人提出工期合理提前幅度为20%,超过控制幅度的部分不得分。
7.5 类似业绩(2分)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一个加1分(满分2分)。(各投标人需提供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计分。)
(类似工程:施工过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的幕墙工程)
8. 面谈制度: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及丹招标[2012]20号文件精神,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外地投标企业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子公司的,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书面委托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上午8:30至2013年1月10日下午17:30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封标档案袋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购买。
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直接通过网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方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否则系统将会拒绝下载,报名无效;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若有疑问或不清楚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 联系人:严峻杰
11.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书面与电子文档。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8万元,诚信保证金:95万元,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
(持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待招标人签署意见后退还。
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1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5. 付款方式:
15.1工程最终结算以跟踪审计后的价格为准。
15.2合同价款:工程签订合同进场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第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80%,第二年付至合同价款的95%,保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满后清算。工程付款期间不计息。
16.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报名人数全部入围,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依法重新招标。
17.联系方式:
17.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云阳路26号
联系人:何建平 传真: 电话:13806100084
邮编:212300 E—mail:
17.2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彭莺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112
邮编:212300 E—mail:
17.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胡钇豪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