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2-12-24 截至日期: 2013-01-05
招标编号: WXS201105007-09 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地 区: 无锡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石材
内容:
江苏省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WXS201105007-09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办公用房及市应急指挥中心外装饰石材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办公用房及市应急指挥中心外装饰石材采购 已由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发改许投(2011)222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为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总承包单位为江苏正方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 瑞景道东侧、蠡河西路以西、高浪路以北、北霞路以南
2.1.2 工程规模: 约 39173m 2
2.1.3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已落实。
2.1.4 供货期: 2013年3月1日 - 4 月30 日 (以甲方供货通知为准)
2.1.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
2.2 、招标范围: 行政主楼、后勤楼、技术楼、综合服务楼
2.2.1 招标内容: 外墙石材供应,主要石材品种为惠安红。
2.2.2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 (经营范围:石板材制品生产、制造,注册资金≥3000万元)。
3.2 申请人2009年以来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供货合同数量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笔供货合同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天然花岗岩石材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原件和完工证明,不含分包和境外供货业绩) 。
3.3 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 申请人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5 申请人必须是本次招标材料的生产商,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3.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
3.8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 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书。
3.9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2年9月、10月、11月 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市(区)社保机构提供的2012年9月、10月、11月 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 1 )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
( 2 )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单位(下称 “ 申请人 ” ),请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6 时 00 分登陆无锡建设工程招标网进行网上报名。
( 3 )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 2013 年 1 月 5 日 下午 13:00 ~ 13:30 时 送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无锡市北大街 22 号禾嘉大厦 4 楼)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 .原件核实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13 年 1 月 5 日 下午 13:00 ~ 13:30 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核实地点: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公证件不认可为原件):
1) 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合同原件和完工证明,不含分包业绩 和 境外供货业绩 )。
3) ISO 体系管理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
6) 项目负责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12 年 9 月、 10 月、 11 月 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市(区)社保机构提供的 2012 年 9 月、 10 月、 11 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7) 其他评审办法中涉及到的信用、资信等证件原件。
说明:上述需核实的原件内容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该复印件包括在资格预审申请书内,一并装订成册。原件列明清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江苏正方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永乐路 89 号 503 室
邮 编: 214 134
联 系 人: 徐军
电 话: 0510-85608339
地 址: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2027 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许庆新
电 话: 0510- 85010805
传 真: 0510- 85010805
201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