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11-02
|
截止日期:2012-11-07
|
|
招标编号:
|
||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
||
地 区: 嘉兴市
|
||
招标机构: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盐官镇新市镇丰士一期河道栏杆工程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海宁市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及商请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盐官镇新市镇丰士一期河道栏杆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规模:石材栏杆总长约 791 米;建设造价约 46 万元,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海宁市盐官镇新市镇丰士一期河道栏杆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海昌南路 426 弄 3 号,中海大厦 F 座四楼)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无 。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盐官镇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 F 座四楼 邮 编: 314411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金 先生 联 系 人: 宋 先生 电 话: 0573-87772322 电 话: 0573-80701567 传 真: 传 真: 0573-87224886 2012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4“三类人员”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二个岗位的A类证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 ( 或建造师 ) 资格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须提交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6企业类似 业绩 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石材栏杆工程1个(单个合同价要求 30万 元及以上),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 (可三选一)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的资料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进嘉施工备案证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8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注: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 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