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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公安局玻璃幕墙、石材幕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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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2014-11-26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4-11-2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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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公安局委托,对林州市公安局玻璃幕墙、石材幕墙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竞争性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林州市公安局玻璃幕墙、石材幕墙施工项目

项目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玻璃幕墙施工

二标段:石材幕墙施工

2、项目编号:LCGG2014-169-17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红旗渠大道西段北侧)

6、招标范围:玻璃幕墙施工、石材幕墙施工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7、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幕墙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响应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响应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有投标方需自行现场探勘,开具探勘证明,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幕墙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响应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响应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有投标方需自行现场探勘,开具探勘证明,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谈判文件获取

3.1本次项目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4日17:00时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3.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200元/份,二标段: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2、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二楼)。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注意事项

1、 响应人在报名前需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公告”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2、 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3、 本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响应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谈判补充文件,响应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 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响应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6、 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谈判文件内容。

7、 本项目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响应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林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603463313

招标代理: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1-68873682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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