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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鸡石通建高速公路大修项目沥青、水泥及碎石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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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2014-09-1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4-08-2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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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4-08-21截至日期:2014-09-10

招标编号:所属行业:沥青

地 区:云南省采招类型: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沥青

内容:

云南鸡石通建高速公路大修项目沥青、水泥及碎石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南鸡石通建高速公路大修项目沥青、水泥及碎石材料采购招标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的蒙自、石屏、建水三县(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鸡石高速公路东起个旧市鸡街镇,西至石屏县异龙镇,全长98.3公里,项目于1999年12月开工建设,2004年11月建成通车。

通建高速公路公路北起通海县城,南至通建高速公路建水互通立交桥与鸡石高速公路连接,全长62.7公里(红河州境内48.3公里),本次招标仅限于红河州境内。项目于2000年8月全面开工,2004年11月建成通车。

2.3招标范围

(1)本次 招标共划分为二个包件。

各包件材料种类、数量及供货地点表

包件材料种类规格采购单位预计采购数量供货地点

A包件沥青70号(A级)石油沥青t6815施工单位指定工地仓库

改性沥青t15481

改性乳化沥青t4809

B包件通用硅酸盐水泥P.C32.5水泥t22122施工单位指定

P.C42.5水泥t672

碎石玄武岩t6348

石灰岩t397318

注:(1)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供货期:预计9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3)交货方式:具体供货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物资计划之日起算,确保20天之内及时供应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资质要求:

A包件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或合作经销商,一个制造(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B包件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或合作经销商,一个制造(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砂石等建筑材料。

3.1.2投标人财务要求:

A包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资本(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0万元(可不开具具体的银行信贷证明)。营运资本不足2000万元,必须为本项目采购而专门开具银行信贷证明,此两项总和共计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B包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资本(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万元(可不开具具体的银行信贷证明)。营运资本不足500万元,必须为本项目采购而专门开具银行信贷证明,此两项总和共计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A包件业绩要求:近五年(2009年6月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供应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量5000吨以上,信誉良好。

B包件业绩要求:近五年(2009年6月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水泥供应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量在10000吨以上(含10000吨),信誉良好;碎石要求供应过高速公路50万吨以上业绩或证明。

3.1.4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2009年6月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投标人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2011年6月至今)从事相关材料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查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包件投标,且允许中2个包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8 月21 日至 2014 年8 月2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402室(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03号) 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 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壹仟元整(¥1000.00)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至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彩云北路5001号山东高速大厦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03号

邮政编码:650214 邮政编码: 650021

联系人:单昊 联系人:姚红英、黄艳霞

电话: 0871-68131562 电话: 0871-63624350

传真: 0871-68131515 传真: 0871-63624350

2014 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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