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2012-07-20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招标公告正文: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办公大楼工程外墙石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办公大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外墙石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须与幕墙工程承包单位江苏中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由其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办公大楼工程外墙石材采购项目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地点:江苏阜宁县城南新区上海路与北京路交汇处。
1.2.2采购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1.2.3产品质量等级:“优等品”,并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现行规范标准等,且不得影响工程总体质量目标“扬子杯”的评定。
1.2.4产地要求:福建。
1.2.4供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幕墙工程承包单位下料通知30天内全部供货完毕。
1.2.5质保期:通过建设单位及招标人组织的联合竣工整体验收合格后两年。
二、询价内容
询价内容为完成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办公大楼外墙石材采购项目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验货、检验试验(含所有相关材料送检费用,具体检测单位由建设单位指定)及其他伴随服务(主要包括售后、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金达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金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石材的生产销售且有能力供应拟购石材的石材生产企业,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报名样品要求: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建设工地办公室查看招标人的样品,并按招标人的要求送样品审查。只有投标报名样品通过招标人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通知书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报名样品要求一览表》
序号 石材材料名称 样品要求及尺寸 数量单位 备注
1 黑冰花 水洗面(600mm*800mm) 1 优等品(A)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法入围办法。本询价函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单位介绍信和招标人发放的投标报名样品审查合格通知书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资料,除本公告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投标报名样品通过招标人审查的审查合格通知书原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招标,招标人在询价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首先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并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2年8月7日9时(北京时间)。
7.2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阜宁县香港路审计大楼)。
七、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乔玉龙
电话:0515-87396006
邮编:224400
八、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裴余进
电话:15298553759
邮编:22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