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号:(2013)部门186号]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民政局的委托,对烈士墓碑及墓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 一)项目编号: XFXD2013-XF-J028
(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烈士墓碑及墓具 (国产产品) |
187 |
座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材加工、销售));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1年至今完成的墓碑生产经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成功案例);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四 ) 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 : 2013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04 日 (工作日内)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 五 ) 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 以现金方式(密封,打包)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 人民币9000元整; 否则响应无效。
( 六) 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05 日 10: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信丰县民政局
地 址:信丰县嘉定镇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797-3311412
代理机构: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栋三楼
联 系 人: 刘小冰
电 话: 0797-3397112
公司邮箱: 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
网 址: http://www.jxzfcg.gov.cn 、http://www.gzzfcg.gov.cn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