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晋设施招【2013】1025019 所属行业: 装饰装修
地 区: 福建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B-2-04A\B、B-2-06、B-2-08、B-2-10地块总部大楼幕墙设计 (二次招标) 已经 晋发改审[2011]62号 批准建设,招标编号: 晋设施招【2013】1025019 ,招标人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过程服务阶段 及工程缺失完善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B-2-04A\B、B-2-06、B-2-08、B-2-10地块总部大楼幕墙设计 (二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晋江市陈埭镇高坑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共有5 栋总部大楼,分别为 B-2-04A (建筑高度为 115.9m ,地上共 28 层)、 B-2-04B (建筑高度为 99.9m ,地上共 24 层)、 B-2-06 (建筑高度为 97.7m, 地上共 23 层)、 B-2-08 (建筑高度为 95.6m, 地上共 23 层)、 B-2-10 (建筑高度为 115.6m, 地上共 28 层)地块大楼,总建筑面积约为 29 万平方米, 幕墙总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投资总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2.6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7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过程服务阶段 及工程缺失完善 , 其中设计深度 应符合建设部2008 年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 布局要合理,功能要完善,要突出地方特色。
(2) 招标内容: 发包人提供的5 栋总部大楼建筑工程图纸要求的全部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陶板幕墙、铝板幕墙、金属格栅、金属板吊顶、金属栏杆等金属构件、玻璃天棚、玻璃栏板、钢结构安全玻璃雨棚、百叶窗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最终以发包人审定后的设计为准)
(3)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正、侧、背立面效果图、渲染图等。
(4)方案优化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及其委托的顾问、专家等对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人须予以采纳并及时进行修改。
(5)协助发包人完成幕墙施工招标。
(6)擦窗机不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但投标人须提供擦窗机的方案。
2.8设计周期: 45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或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并具有独立 法人 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2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工程幕墙设计面积 4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包含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且 至少一项为福建省内工程业绩, (以提供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文件为准 )。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 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网址: http://www.jjce.gov.cn )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9、设计费
9.1设计费以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B-2-04A\B 、 B-2-06 、 B-2-08 、 B-2-10 地块总部大楼幕墙 总面积为基数,按 12 元/ ㎡包干计算 ( 包含中标人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及税费 ) ,幕墙总面积暂定为 10 万㎡ , 本项目设计收费暂定为人民币 120 万元, 最终设计费结算以 晋江市 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
10、未中标方案补偿: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企业运营中心B-2-04A\B、B-2-06、B-2-08、B-2-10地块总部大楼幕墙设计 的中标人, 承担本工程项目的幕墙设计任务。
综合得分第2名给予经济补偿3万元;
综合得分第3名给予经济补偿2万元;
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所有投标人的成果;设计成果文件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晋江市陈埭镇 ,邮编: 362000 ;电话: 0595-82011826 联系人: 小李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泉州丰泽东海行政中心区域海星片区办公楼3楼 ,邮编: 362000 ;
电话: 15160350912 传真: 0595-22157103 ;联系人: 小程 。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