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 新华河整治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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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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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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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新华河整治二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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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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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县新华河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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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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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新华河二期工程栏杆等制作及安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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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18日内,供货单位将栏杆等送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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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奖项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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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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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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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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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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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估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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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X20131021110113496
A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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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西路栏杆等制作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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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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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X20131021110113497
B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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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石桥、白鹭桥(含海中体育看台)栏杆等制作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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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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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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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必须是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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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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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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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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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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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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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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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石材雕塑加工制作)、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石材雕塑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全国城市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雕塑大师荣誉证书、法人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石材雕塑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全国城市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雕塑大师荣誉证书、保险合同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与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当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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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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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工程两个标段,限中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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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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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0月23日 到 2013年10月29日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在招标控制价栏目和(或)行业快讯资格后审专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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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现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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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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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0月29日 0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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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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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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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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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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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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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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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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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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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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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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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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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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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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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跃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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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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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00358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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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3-8181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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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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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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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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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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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