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塘家园一期工程 已经 盐城市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盐城兴城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塘家园2#楼、3#楼、5#楼—11#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幕墙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新区
2.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约316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 期 |
GYCS201310184421141331 |
盐塘家园2#楼、3#楼、5#楼—11#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幕墙工程 |
盐塘家园2#楼、3#楼、5#楼—11#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幕墙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90 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 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或[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
(1)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质量标准:合格
(3)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计划 2013年11月15日 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一级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4月-2013年9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投标时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样品开采单位的开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开采单位公章和联保证明原件。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级、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投标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3 年10 月21 日 至 2013年10月28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2. 现场报名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CA锁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 : 2013年10月21日 至 2013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CA锁网上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0.00 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 、 盐塘家园2#楼、3#楼、5#楼—11#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幕墙工程 已经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盐城兴城置业有限公司盐塘家园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都发改基[2012]118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本项目为幕墙工程,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现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2 、诚信保证金: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2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3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5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除诚信保证金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结果公示后五日内,中标人将除诚信保证金外的履约保证金部分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招标人的指定帐户。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和签定。中标人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的,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六日起宣布该中标人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情形下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6 、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8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 (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实物样品等五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名 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
1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6 、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4月-2013年9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7 、投标时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样品开采单位的开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开采单位公章和联保证明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均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清单子目少于10项的则全部抽取)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7.0~8.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必须包括石材加工、运输质量和进度的保障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措施。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否则每超过1页扣0.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1.00分~2.00分,得分进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实物样品10分
1 、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裹密封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以及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与甲方样品一致性程度及总体效果、纹路、材料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优、良、中档次计分,优打分区间为9.5-10分,良打分区间为8.5-9.0分,中打分区间为8-8.5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
(六)、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4 、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兴城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 地址:永宁国际汽车城4楼西区410室
联系人:居云腾 联系人:仇实
电话:13851070088 电话:1385104454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60060496@qq.com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