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上饶县民政局村级地名标志设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3-047
三、采购内容:村级地名标志设置及安装一批,采购预算24.955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花岗岩加工或销售企业;
3、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0月21日止,每天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3年10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3年10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举行谈判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谈判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元整(¥2500元),投标人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它相关事项:
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三、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本网站上进行公告并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凡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本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十四、采购监督及投诉受理:上饶县财政局 电话:0793-8440143
十五、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洪梅
联系电话:0793-8448969
上饶县民政局
联系人:邓登峰
联系电话:0793-8447054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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