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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研究和制定地面防滑标准的迫切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14  浏览次数:431

  5.其他有关防滑标准

  (1)ANSI-A1264.2(美国国家标准化组织标准)
  人行走和工作表面防滑性能规定标准

  (2)UL-410(美国保险商实验所标准)
  地板表面材料的防滑性能

  (3)BS7941-2(英国标准一下同)
  人行道(地面)表面摩擦力一第二部分一使用手刹轮式固定滑动装置测量表面防滑性的试验方法

  (4)BSEN13036-4
  道路和飞机场表面性能一试验方法一第四部分:表面防滑/耐滑行能测量方法一摆锤式试验法

  (5)SAAAS2983.4(SAA澳大利亚标准学会)
  耐滑性测试

  (6)SS485:2001(新加坡标准)
  公共的人行走表面材料按防滑性能分类规范

  6.石材产品防滑性能标准
  (1)EN14231:2004(欧洲标准一下同)
  天然石材试验方法一使用摆垂试验仪测定耐滑强度

  (2)EN14167一3(目前暂未公布)
  人造合成石材一试验方法一第三部分:防滑性能的测定

  三、我国地面防滑标准规范制定现状和制定这类规范的严重性

  1.我国现状和法律困境
  目前国内公共场所地面过于光滑而导致意外滑倒致伤事件不断上升,地面防滑已经成了公共安全的新问题。

  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对在公共和工作场所防止滑倒伤害上也做了很多工作。如建设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一2001)及上海市建委《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一103一2003)指出,在各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及建筑物的门厅、通道、厨房、大小餐厅、洗手间、浴场、游泳池、浴室等各类亲水地面,由于这些地方每天工作或活动等来往人流频繁,尤其是对残疾人、老年人、幼儿、伤病患者等弱势群众,常因温湿多雨,地面湿滑,容易造成摔伤事故,就要求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滑措施,必须立有明显的相关警示牌。

  商务部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组织起草的《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强制性要求必须在超市防滑,如电梯口,肉食水产区域,出入口台阶处敏感地点树立防滑标志。

  国家相关部门还对于防滑不合格地砖也采取了市场限制,加强了市场检查和监控,取替不具备防滑性能的地砖。例如,北京已逐步淘汰不防滑地砖。北京市建委负责人表示,由于产品不渗水、防滑性能差、强度较低,今后光面彩色路面砖不得再用在人行辅路、户外广场和公园雨道等区域使用,取而代之的将是颜色柔和的防滑透水砖。2003年8月,《城市道路混凝土路面砖》的北京地方标准开始实施。该标准已对步道砖的抗滑性、渗透性、颜色耐久性等做出明确要求。市路政局表示,今后将逐步解决好步道砖防滑问题。

  同时有关机构也加强了铺地材料防滑质量的监管工作,还对对中国陶瓷企业抛光砖的防滑性能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发现有95%的陶瓷企业生产的抛光砖防滑不合格。甚至某些特大型企业,著名品牌也是如此。在所抽查的企业中,抛光砖摩擦系数最大的只能达到0.4,摩擦系数最小的却只有0.2,而国内外安全标准要求的摩擦系数最小都要达到0.5才被认为是安全的。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做出规定,所有陶瓷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摩擦系数,对于一些摩擦系数不达标的产品将被禁止上市。据有关人士透露,国家相关部门在加强对卫浴陶瓷产品标准规范管理的同时,对于地砖防滑标准的制定也已提上了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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