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交警大队按照“处罚从重、服务从优和疏堵结合”的原则,治理工作共分为调研准备、调查摸底、集中治理阶段进行,并下发了具体行动方案:以石材开采加工周边区域为重点,全面建立落实“大队长任片长、中队长任路长、民警任段长”的石材运输车辆整治“三长负责制”,各交警中队、宣传中队、车管所根据职能特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从机关科室抽调精干警力与各乡镇交警中队、车管所密切配合,联勤联动。此外,牢固树立“合作就是资源、合作就是战斗力”的理念,与交通、公路、乡镇政府等深入沟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深入排查源头治,各乡镇交警中队与宣传中队、车管所密切配合,深入各乡镇、企业,对全市石材荒料加工、运输车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逐企业、逐村庄、逐户登记造册,共排查石材企业88个、运输车辆25辆。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责令企业整改,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
超常布警重拳治,根据排查工作情况,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把好各乡镇辖区出入关,将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周边道路作为屯警重点,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对石材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检、逢违必纠制度,并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工作。灵活采取延时与错时相结合,点线与动静相结合的方式,抽调科室警力组成突击行动小组,对部分心存侥幸打时间差的违法驾驶人进行有效查处,特别在午后、夜间,坚持做到“什么时间违法行为突出就什么时间出警”,及时查纠、震慑石材运输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部门联动综合治,主动与公路、安监、交通运输以及相关镇街区进行联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对运输石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运输车辆达到报废期、私自改型、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共查处石材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行为31起,其中未按规定安装号牌2起、未按规定检验12起、超载5起、漏撒2起,其他违法行为10起。
专项整治的同时,大力开展社会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网络资源,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交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曝光无牌无证、改装拼装、报废车上路等典型违法案例,对违法驾驶人形成震慑,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扩大石材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石材运输企业、车辆遵章守法的浓厚氛围,使广大群众及驾驶员能够从根本上意识到无牌无证驾驶、私自改装、拼装、驾驶报废车、未按规定检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民警深入采石场、加工场、乡镇、村庄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与采石场、加工厂、相关运输企业就石料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签订责任状,强化驾驶员的安全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期间,共播发电视专题报道2次,刊发宣传稿件17篇,开展面对面教育300余人次,发放宣传明白纸2000余份,签订《责任状》10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