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巩义市环保局责令有环评审批手续石材加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要求夹津口环境监察中队要加强对其辖区内的石材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整治不合格决不准恢复生产。要加强对河沿岸企业排污情况的巡查,对非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10月14日,巩义市依法关停了33家非法石材加工厂,数十家石材加工厂进行了停产整治。此33家石材加工厂分别位于该市境内夹津口镇和涉村镇,未办理任何相关的环评审批手续。根据情况,巩义市环保局立即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非法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于日前与夹津口、涉村镇政府联合公安、工商、供电公司等单位对违法生产的33家采石厂实施强制断电,并拆除主要的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