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装饰石材露天矿山技术规范》,推动我国石材矿山规范化建设和生产,全面提高石材开采业整体水平,配套开展全国石材矿山建设生产达标活动,特制定本达标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国装饰用花岗石、大理石、板石、砂岩矿山企业。
二、考评内容
认真贯彻《规范》,矿山建设和生产达到《规范》规定的矿山地质、矿山设计、矿山建设和生产要求。
考评必要项目
1.矿山企业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①矿山地质报告,报告正文和图纸完整齐全。
②矿山企业具备本矿山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
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水土保持及修复方案。
⑤总体规划和矿山设计。
⑥矿山安全评价报告。
2.矿山开采设计实施应着重考评以下内容:
①矿山安全技术和设施是否投入使用,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
②最终开采边坡角度和设计依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⑨矿山运输公路是否按照GBJ22—87要求的矿山三级道路设计,路面宽度、转弯半径、坡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矿山建设和生产应考评以下内容:
①矿山企业技术管理人员档案和技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②矿山作业工人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卫生和安全保护措施。
③开采顺序是否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④排土场设计方案和实施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⑤矿山未使用非法改装和未经安全检验、鉴定的各种矿山开采、吊装和运输设备。
考评参考项目,按照标准进行打分:
①台阶高度与起重设备类型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相对应。
②分台阶高度与开拓方式、开采设备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③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和分工作平台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台阶坡面角是否小于700。
⑤矿山企业专职技术负责人及地质、采矿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
⑥荒料堆场是否按照设计实施,荒料是否堆放整齐。
⑦关闭的排土场是否进行绿化或复垦。
⑧矿山是否设计和实施综合利用方案。
⑨矿山是否对关闭采坑进行地形地貌修复。
⑩矿山新技术应用与创新。
三、考评办法
1.申报矿山企业提交如下资料:
①矿山企业自行申报,填写《装饰石材矿山达标考评申报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②矿山企业按照考评内容要求备齐文件资料,以便现场查阅。
③提交矿山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和技术管理制度文件资料复印件。
④提交矿山企业营业法人执照复印件和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申报企业应得到当地县级国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并同意申报后,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石材行业协会或建材协会审查通过后上报中国石材工业协会。
3.中国石材工业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考察组到矿山进行实地验证,专家考察组编写考察验证报告,连同相关验证照片一并提交矿山资源专业委员会专家组评审。
4.参评专家按照评审表格逐项审查,并按照申报材料和验证报告对考评必要项目按照“是、否”两项选择进行评定;对考核参考项目按百分制要求进行打分。
5.上报资料齐全,考评必要项目均按《规范》要求为“是”,参考项目得分不小于60分为达标矿山;考评必要项目内容有一项为“否”,或参考项目得分小于60分的,则该矿山为不达标。
6.矿山专家组汇总全体参评专家评审意见,经会议讨论达成统一后,将评审结果报送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由协会批准公布。
7.达标矿山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表彰。除报备矿山企业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外,还在与石材相关的大型商务活动给予推介。
8.初次考评未达标矿山经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可继续申报进行考评。
四、考评活动每半年公布一次结果,企业可随时申报,考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报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