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闽建咨业[2013]20号 所属行业: 园林绿化
地 区: 福建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内容:
长乐市首占新区东岱湖防洪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建咨业[2013]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首占新区东岱湖防洪渠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长发改基【2013 】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首占岱湖清淤整治及防洪渠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首占新区东岱湖防洪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镇、航城街道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
2.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为①水利工程:防洪水位为3.6m,防洪渠中心线长度约为1190m,左岸桩号DL0+000~DL1+178.40,长度1178.4m,右岸桩号DR0+000~DR1+205.20,长度1205.2m,宽度为10m,渠底高层为0.00m。东岱湖防洪渠两侧均新建5m宽绿化带,景观常水位为2.20m。西岱湖至规划占前大道防洪渠,中心线长度约57m,左岸长度61.0m,右岸长度66.8m,设计渠道宽度20.0m,渠底高程0.0m;②景观工程:在首占新区占前大道北侧、会堂路与广场路之间地块建设硬质景观设施。本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①东岱湖防洪渠和占前大道段防洪渠建设(广场南路段桩号DL0+000~DL0+539.81和桩号DR0+000~DR0+551.17;龙汇地产对岸段,包括民主路段桩号DR0+767.53~DR1+112.30和海峡路段桩号DR1+112.30~DR1+205.20;占前大道段桩号L0+000~L0+061.0及R0+000~R0+066.8)及东岱湖防洪渠两侧新建绿化带等项目施工。其中,富源不锈钢公司段(桩号DL0+539.81~DL0+751.83和桩号DR0+551.17~DR0+767.53)及龙汇地产段(桩号DL0+751.83~DL1+178.40)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②长乐市首占新区占前大道北侧、会堂路与广场路之间地块硬质景观设施建设,分为土建工程(包括石材、混凝土块与卵石等铺地,步道,金属构件及预埋件,木构件,给排水及电路电器工程等)和土石方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12个月;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 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A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份50元;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文件同时提交,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单位和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 捌拾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所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首占岱湖清淤整治及防洪渠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长乐市西洋中路133号 邮政编码: 350200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183059812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50002
地 址:福州市保福路67号2幢2层
联 系 人:林小姐 电话/传真:0591-88203396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首占岱湖清淤整治及防洪渠工程建设管理处
账 号: 100 031 533 080 010 001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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