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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特勤大队装修改造工程消防特勤大队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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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1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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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NJ130365-01SG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 建设项目 消防特勤大队装修改造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3】29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56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6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消防特勤大队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建邺区金沙江东街28号
3、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220.00万元
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该工程为三幢业务用房,2幢5层,1幢3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分部为20.6m、17m、13.8m。主体工程为原有外立面面砖及涂料的铲除以及外墙面砖、石材粘贴;其余为屋面防水工程及少部分幕墙石材干挂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0000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20.6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业绩等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针对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幕墙石材干挂部分,总承包单位有幕墙资质,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不得分包;总包单位无幕墙资质,允许总承包单位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9月9日15时17分到2013年9月16日15时17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3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消防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座16-17层
招标人邮编:210008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41573
招标人联系人:林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小帆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362233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41573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fuhua@jsfhcpa.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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