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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萃华云居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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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8-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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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8-14 截至日期: 2013-08-20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地    区: 江苏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内容:
一、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萃华云居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招标项目已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设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萃华云居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
2 、标段划分:一个;
3、 项目地点: 位于公园路北、S234省道西;
4、 设计范围:
萃华云居安置房工程:位于公园路北、S234省道西,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面积约66600㎡,合计约12万㎡(总建筑面积14万㎡,已建7幢多层,已建面积约20000㎡,充分考虑规划建筑对已建建筑的影响,并将已建建筑纳入规划范围统一规划设计),地块内原则上居住建筑不得低于11层,住宅建筑连续展开面长度不大于55米;沿公园路可考虑部分为社区配套的商业服务用房,住宅机动车停车位按1.0辆/100㎡。配建社区、物管用房、配电房等为社区服务的配套用房。色彩严禁黄色,考虑与已建建筑色彩协调,外墙采用真石漆(1,2层用石材),沿街商业和服务建筑采用石材饰面;
5 、设计内容:完成标段内的项目的 建筑方案设计(含详细的日照报告文本)及施工图设计 ;
6 、设计工期要求:本次设计招标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标段内建筑方案设计(含详细的日照报告文本)(须满足国家规定建筑方案的设计深度)。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资质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的独立法人 。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3) 业绩要求: 自2007年1月1日起承接编制过2个(含2个)以上同等规模(建筑面积12万㎡左右)项目 。
(4) 投标项目组成员要求:设计项目组至少有 6 名设计人员组成,其中,必须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设计人员2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设计人员2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的设计人员2名 。
(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自2013年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投标单位须在2013年8月20日16:00时前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投标人确认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报名时间条件: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8月20日16: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萃华云居安置房工程建筑设计招标资格审查资料”送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①号报名箱中(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资格审查资料不予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或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项目组成员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7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自2007年1月1日起承接编制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1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备查(原件附清单)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中海
联系电话:0515-80611591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 晶
联系电话:15151062255
传 真:0515-80623339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十一、附件
附件一: 投标报名确认函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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