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总部广场一期外墙装饰幕墙工程花岗石采购招标已由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立项批复编码 311490K72110032599 )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总部广场一期外墙装饰幕墙工程花岗石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
2.2 招标内容:总部广场一期外墙装饰幕墙工程花岗石采购招标项目,本次招标为该工程外装墙面干挂用天然花岗石的供应,主要品种选用黄蝴蝶、白麻、菜子蓝花岗石等石材(注:花岗石名称为参考,以实物样为准),厚度为
2.3 本项目投资估算价:人民币约 1900 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招标只接受花岗石生产加工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中间商投标;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4)投标人具备花岗石板材切割、抛光、异型装饰石材加工等石材加工设备及生产能力,加工场地规模大于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红外线切机不少于6台,大型砂锯不少于2台;
(5)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承接过近似类型的建筑外装饰的石材供应业绩合同不少于2个,且单个合同或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 )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代建业主: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602室 |
地址: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总部基地4#楼A1栋 |
邮编:400020 |
邮编:401121 |
联系人:傅菁 刘航 张征祥 |
联系人:黄进 |
电话:(023)67703006 67707243 |
电话:(023)63022097 |
传真:(023)67707439 |
招标人开户银行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信息 |
招标人履约担保接收账户: |
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接收账户: |
户名: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两江新区支行 |
开户行:工商银行五江支行 |
账号: 510101040000514 |
账号: 3100023419200023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