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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实验高级中学及营东新城文化中心幕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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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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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7-11 截至日期: 2013-07-31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装饰装修
地    区: 辽宁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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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04172013150280
1、营口实验高级中学及营东新城文化中心幕墙工程项目, 已经由营口市老边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营边发改发 [2010]3号、 [2010]5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为区财政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 :营口实验高级中学包括行政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教学楼等十个单体建筑,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采光顶等共计 12397;
二标段:营东新城文化中心 包括:大剧院、文化中心(文化中心 -1、 2)两个单体建筑,陶土板幕墙、玻璃幕墙、采光顶等共计 13950.58
2、本工程建设地点营口市老边区营东新城内,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年 7月 31日 9时 30分。
3、计划工期: 2013年 8月 5日 开工, 2013年 10月 31日 竣工
4、投标保证金: 1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还需具有 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做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授标原则:兼投兼中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上述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于 2013年 7月 11日 至 7月 15日 (上午 8:00~ 11:30、下午 13:30~ 16:30)到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东 4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为 2013年 7月 31日 上午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营口市老边区城建局三楼会议室。
8、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营口市老边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地 址:老边区龙山大街
联 系 人:李正强、宋波
电 话: 13840733355、 13322307158
招标代理人: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 42号
联系人:董元庆
联系电话:0417― 2849060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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