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10-30
|
截止日期:2012-10-30
|
||||||||||
招标编号:
|
|||||||||||
所属行业: 青石
|
|||||||||||
地 区: 黄山市
|
|||||||||||
招标机构: 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
内容:
石材公开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0日 发布人: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HZCG2012X103
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 公开询价 方式对 一批石材 进行 公开询价 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 、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 、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 2 年 11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前,向我方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3 、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 、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项目服务 技术要求
备注:1 、附件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每包必须报全。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 分包 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 一个正本、一个副本 )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
四、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 号 2 楼(市设计院二楼)
联系人: 吴 丹 联系电话:0559-23545 18
传真:0559-2354561 邮编: 245000
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2 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