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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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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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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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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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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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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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改造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投资字[20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招标人为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暂估价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 桂林市毅峰路19号 招标范围: 外墙花岗岩等相关材料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商或经销商;③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石材制品的生产或销售的内容;④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⑤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⑥如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需具有相应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4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③投标人是经销商的还需具有相应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2年9月 25 日至2012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六楼交易大厅。 联系人: 雷冬香 联系电话: 0773-382594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费用按成本收取,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9号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彭剑 电 话: 15807730368 传 真:0773-3855068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十三号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曹工 电话: 0773-2827137 传真: 0773-2816625 邮件地址: gxxinyu@126.com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