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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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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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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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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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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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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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及室内镜面花岗岩采购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2010]3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进度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石材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与府中路交叉处西南角A-12地块;
2.3 建设规模: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项目位于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与府中路交叉处西南角A-12地块 ,建筑面积35602.33平方米, 外墙干挂石材及室内镜面石材 的面积约为21000平方米,约650万元。
2.4 招标范围: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及室内镜面石材 招标采购(辅材及安装由总承包方负责)。
2.5 交货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与府中路交叉处西南角A-12地块(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
2.6 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7 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签订供货合同时缴纳合同总价15%的配套费,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4天内退还;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审计完成三个月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剩余工程款在一年内分三次支付完毕(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以上均不计息)
2.8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14” 提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并单独包装密封,包装上写明证明文件目录)。
2.9 合同签订:本项目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时,以材料暂定价包含于总承包 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内,现对外墙干挂石材及室内镜面石材需另行采购招标;本项目招标后,中标人与招标人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此项目唯一授权书;
3.2 所投标产品需达到A类优等品等级,提供有效期内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数据必须不低于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且满足该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主材品牌及质量要求;
3.3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4 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中国政府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9月24日 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 www.csxdq.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16日 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www.csggzy.gov.cn)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 www.csxdq.gov.cn )。
7 、招标 人: 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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