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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秀水大道改造工程配套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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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9-0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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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2012-08-31
截止日期:2012-09-21
招标编号: HBZS-20120827-0019
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区: 湖北省
招标机构: 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内容:
依据湖北省通城县财政局下达的隽政采执[2012]69号通知书要求,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通城县秀水大道改造工程配套石材采购项目采购中所需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通城县秀水大道改造工程配套石材采购
3、招标编号:HBZS-20120827-0019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招标内容:花岗岩石材,总投资约人民币400万元(含火烧板39378.12m 2 ;花岗立缘石6567.05m;花岗侧平石1550.92m;树池石2934块)。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材生产或经销的独立企业法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证、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书。
4)经销商必须为湖北省内一级代理。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所投标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石材指标要求的检测合格报告及《石材放射性检验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单项类似业绩300万元以上(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7)具有经审计的2009、2010、2011年度财务报告。
8)在政府采购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证、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8月31日起至2012年9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资料费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另交纳网员信息费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通城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旁便民服务大厅5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时间:2012年9月21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午),请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
七、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金冠大厦1401室
八、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正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金冠大厦1401室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13419572946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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