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求购 » 工程招标 »

安阳市政府采购道路维修:青石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8-29 11:31
浏览次数: 154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为会员后,您可以...
发布供求信息 推广企业产品
建立企业商铺 在线洽谈生意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2012-08-28
截止日期:2012-09-05
招标编号: 安财招标采购(2012)第364号(总第338号)
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区: 河南省
招标机构: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内容: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道路维修 : 青石材料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 安财招标采购(2012)第364号(总第338号)
二、招标标的:
项目
主要内容
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道路维修所需青石材料
1批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供货 (交验) 完毕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报名时间: 2012年 8 月 28 日至2012年 9 月 3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 人民币 1 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 2012年 8 月 28 日至2012年 9 月 3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现场发售。
六、投标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组织 ;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3、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七、注意事项: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报名时所提供企业资质及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2年 9 月 5 日 上 午 9 : 0 0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平原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二楼第 2 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标准: 人民币 壹仟叁佰 元整。 ( 投标保证金以 现金缴款单或转账形式 按规定时间交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1财务科 )。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 如不中标则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账户。
收款单位 :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7010112011010000077
开户银行 :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一、中标服务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二、联系人: 周渊
联系电话:0372- 338774 2 报名电话: 0372-3387726
网址 :
http://www.ayggzy.cn/
十三、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四、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 安阳市政府网站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 八 月 二十八 日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更多»同类求购

[ 求购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