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江县地震灾后重建委员会政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组委托,对其所需的标志牌.江财采集函(2012)103号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热忱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ZJZC(2012)公68号
二、采购内容:标志牌,详见采购清单。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或具有专业石材雕刻资质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从2012年8月24日至 —8月30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38号财政局办公大楼5楼)。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小写: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见标书中“投标人须知”。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2年9月13日15: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八、开标地点: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会议室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①收原件,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近1年中已参加过中江县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请自带优盘拷贝标书。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不予报名并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为初核,以评标小组审核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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