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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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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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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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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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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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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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城南新区城南医院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09]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盐城市城南新区城南医院南区室内装饰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的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中标后与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由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城南医院南区室内装饰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地点: 城南新区城南医院南区位于人民南路东,纬十三路南,戴庄路西,园林大道北。 1.2.2采购规模:盐城市城南新区城南医院南区室内装饰工程石材采购规模约 730 万元,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和采购清单。 1.2.3产品质量等级:合格,并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现行规范标准等。 1.2.4供货期要求: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中标人中标后须在接到招标人每批次材料供应通知单后十日内完成该批次材料供货。 二、询价内容 本次招标询价内容 为完成 盐城市城南新区城南医院南区室内装饰工程石材的采购、加工、 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验货、抽检检测 (含所有相关材料送检费用,具体检测单位由建设单位指定) 及其他伴随服务(主要包括售后、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等), 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资本金达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上的实收资本金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生产厂家。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商才能参加投标。 3.2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体系资格认证书。 3.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全数法入围办法。本询价函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 2012年 8 月 23 日 17 时至2012年 8 月 31 日 17 时前 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6室)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工本费人民币800元整)。 除本公告和询价文件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五、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招标,招标人在询价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首先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产品品牌、质量档次及性能的评审确认,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投标产品确认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并由询价小组根据“ 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以下简称“中标人”),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6.1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拾 万元整(¥:40.00万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6.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3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供货结束,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 90% ,其余 10% 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2年 9 月 20 日 9:00 时( 具体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 7.2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开标 一 室)。 八、材料样品提交时间及要求 本项目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按招标人材料样品规格型号、设计图纸及相关要求送材料样品至施工现场(样品接收联系人:钱进,联系电话:13626229988),所有提交的材料样品应有以下说明信息:产地、性能参数,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招标人将组织材料样品审查小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材料样品进行全面审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未提供材料样品或提供的材料样品审查不合格,则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无条件在招标人推荐品牌中选择不低于招标人样品质量的产品,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供货,结算时材料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仍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执行。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样品经招标人审查不合格且又未在招标人推荐品牌中选择不低于招标人样品质量的产品,则招标人将按此材料招标人预算价的1.5倍进行处罚。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材料样品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经招标人审查通过,招标人将向该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周期供货,中标人的材料样品由招标人封存,供货期间中标人必须保证每批次材料均与其材料样品一样并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要求。 九、购买询价文件不投标的约定 获取询价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 (含投标保证金) ,其投标诚信保证金 (含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投标人投标时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诚信保证金 (含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十、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 88197281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辅工 联系电话:0515-88116602 总承包单位: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居易 联系电话:187241577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祥军、朱青 联系电话: 0515-88356610 日期:2012年 8 月 23 日 附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 二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