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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03标段项目经理部物资(砂、石子)招标公告(CRCC-2505W-2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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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8-1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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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2012-08-17
截止日期:2012-08-24
招标编号: CRCC-2505W-2012-006
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区: 吉林省
招标机构:
内容:
招标编号 :CRCC-2505W-2012-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03标段,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03标段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砂、石子(见物资明细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卫星路交叉路口处,本标段(03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地铁工程,包含一站(卫星广场站)一区间(繁荣路站~卫星广场站区间),合同总造价20629.7103万元,计划工期:2011年8月15日至2013年12月15日。
2.2 招标内容:砂、石子,计划交货期为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12月1日。
物资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状态及条件
1
河砂
中粗
M ³
11713.48
国标
2
石子
5~10mm
M ³
4244.73
国标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具体规格、数量及相关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砂、石子生产资质、具备国家重点工程或吉林省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5 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9日至2012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学对面(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铁项目部),持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12年8月22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 年8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上午9时0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学对面(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铁项目部)
5.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2 年 8 月24日上午9时0 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学对面(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铁项目部)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铁项目部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学对面(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铁项目部)
联系人:赵博
联系电话:18665411866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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